万书屋 > 科幻小说 > 数据废土 > 第一百七十一节 遭遇
    商量完,四人在酒吧楼上各开了房间。陈兴值第一轮的夜,站在窗边,半掩着帘子,一边喝着果酒,一边欣赏着月色,目光不时扫过外面的停车场。

    月光细碎而皎洁,为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银沙。微风吹过,清凉舒爽。破落小镇的夜晚,也别有一番风情。

    自称力夫兄弟的两个小男孩靠在车旁,互相依偎着。年纪小一点的睡着了,大一点的清醒着,每隔一段时间就四处张望一下。陈兴心里盘算着,明天要不要给一个金币的小费,算是奖励他们的恪尽职守。

    “笃……笃笃……”

    思绪之间,传来外面轻巧的敲门声,陈兴回头说道:“进来。”

    门开来了,进来的是阿乔木。陈兴下意识地看了眼挂在墙上的挂钟,现在是夜晚11点,还没到换班的时间,于是露出了疑惑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能说会儿话吗?”阿乔木低声问道,目光里带着一丝哀求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陈兴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睡不着,想找个人说说话。”说话的时候,她望向了一侧,似乎不敢直视陈兴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丹尼没空吗?”陈兴意有所指地问道。任谁都能看得出,丹尼对阿乔木有好感,对她也十分关心。就以倾诉对象来说,肯定比他更合适。

    “他是个好人……”阿乔木低着头,幽幽地说道,“我不想让他知道得太多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吧……”陈兴点了下头,走到小桌旁,拿起酒壶给她倒了一杯果酒,递过去。

    阿乔木接过杯子,一口灌下,然后又拿起酒壶,灌了一大口,拿在手里,在床沿缓缓坐下,望着窗外,目光有些呆滞。

    “我出生在大方洲南部的一个小部落……”沉默了许久,她开口说道,“部落里只有几百人,父亲是部落的酋长,在一次狩猎中受了重伤,残废了,天天酗酒……”

    “从小就没有人管我,母亲只喜欢弟弟,父亲喝醉了酒就会打我出气。在家里,我就像个多余的人。但我一直很努力,十七岁那年,我灵力天然觉醒,三项基础能力都达到了准精英级的标准,我就跑去巴姆城参军,想要离开那个该死的家。”

    “一开始的时候,一切都很顺利。我的能力得到了上头的赏识,不到两年时间,我就成了中尉,管理着一整个侦查小队。”

    “直到……”

    深邃的恐惧在她眼中弥漫着,她抓紧着双手,仿佛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那个变态的出现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被我们师长看上了,准确的说,是在我刚来的时候,就被他看上了。两年里,他一直让厨师在我的食物里下药,把我的身体……弄得,弄得……”她咬着牙,用力地揪扯着衣角,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形容她的经历。

    “灵能逐渐离我而去,我的感知变得迟钝,身体却……却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一直很小心,但还是被他抓住了把柄,我只是想多弄些钱给弟弟交学费,巴姆城的消费实在太高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他派人把我抓到审讯室。当时我才十九岁,很多事情都不明白。他还利用我在巴姆城读书的弟弟威胁我,对我威逼利诱。最后,在他的哄骗下,我对着记录仪承认了不存在的罪行,自愿签下了认罪书……”

    “就这样,我成了人人唾弃的叛国者。有了这份认罪书,他就能光明正大地处理我。从此以后,我过上了暗无天日的生活。他把我关在地牢里,每天每天……”

    “整整八年,我已经记不清那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,我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,唯一的记忆就是疼痛……”

    说着,她灌了一大口酒。

    “直到最后,我还是逃出来了……”她喃喃自语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的,你逃出来了,自由了。”陈兴安慰道。这女人的遭遇,都快可以写成小说了,完不比恋雨若兰两姐妹的故事逊色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的倾听。”阿乔木说道,又看了眼挂钟,“时间到了,该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陈兴点头说道,放下杯子,“那我先回去休息了。”

    对于阿乔木,他更多的是抱着一种旁观者的心态。他现在自身难保,没有闲心为别人的事情唏嘘。或许正因为这一点,阿乔木才会找他倾诉。她需要的不是同情和安慰,而是找个人说说,宣泄一下内心的情绪,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阿乔木的遭遇,其实并不罕见。上一世,陈兴知道的就有好几个。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,稍有姿色的女人,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,十有**会沦为有钱人或是掌权者的玩物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,一部分女人立誓决不依附于男人,她们通常都是拥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女佣兵,组成姐妹团,互相扶持,这群女人被称之为“钢铁姐妹”。

    比如北桥团,就是个典型的姐妹团,其核心成员都是终生不嫁的女佣兵。

    一想起叶阳白柳对北桥团的向往,陈兴就觉得浑身不舒服。或许是早年在家族里的阴影,导致叶阳白柳的潜意识中向往着独立自主的女性。虽然叶阳白柳说过,要对他“从一而终”,但实际上,若是她加入北桥团,成为钢铁姐妹的一员,忠不忠诚都没意义了。

    不过也好,不嫁人就不会被那个什么二王子给抢去了。还是小苏娜好,乖巧听话,就像一件贴心小棉袄。

    想着想着,回到房间里,躺在床上的陈兴逐渐睡去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他吃过早餐,戴上墨镜,叫上卡西一同前往后巷。

    “后巷”是一个通称,指的是各个城镇里的二手市场。一般设在与大街平行的巷子里,因此而得名。

    达克镇很小,所以后巷也很小,大概就是七八名摊贩的样子。在一个老头面前,陈兴蹲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哪里人?”陈兴问道。

    “北边的。”老头抬起小眼镜,回答道。北边的意思就是荒野深处的流民。

    陈兴转头看了卡西一眼,后者会意,卸下肩上的布袋,扔在地摊上。

    一堆金灿灿、银闪闪的东西立即从袋口滑了出来,有打火机、饰品、皮带扣,还有二十多把手枪。

    “天啊,你是打劫了一群狼吗?”老头惊叹道。

    “想活得久点儿,最好别问太多。”陈兴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懂我懂……”老头露出满口黄牙,点着头,笑呵呵地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