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那个风尘地,还是那个位置,还是那两个人。叶欣再也不像第一次来时那般兴奋,她底着头慎是享受的品着烟,且不时的呷一口掺啤酒的红洒。林辉的目光焦虑,他殷切的四处游离着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。不管如何,这里始终掩饰不了的醉死梦死冲刺着他混乱的脑际。这里是别人的天堂,这里是他的地狱。他觉得从地狱跨进天堂只要一步就可以了,他的天堂就是在这里找到莫蓉,然后她跟他离开。他觉得人来自天堂,去住地狱,途经人间。他觉得他不应该逗留太久,他觉得他还是舍不得人间,因为,没有原因。
促然,时间流逝,他们走出“天堂”时,外面已泛起鱼肚白。叶欣的一只胳膊搭在他肩膀上,叶欣双眼迷离,不知是醉是睡。身心皆惫的林辉随手招来一辆TAXE。把叶欣送回家后,他便出了门,他很累,但似是有一股莫名的渴望牵引着他向一个方向不停的走。不觉间他到了首都的火车站,他躺在候车大厅的长条椅上,眼望进站口。他只是觉得莫蓉又在和他玩三年前的那个游戏,三年前由于繁事的牵绊,他内疚没去找她。而今他只剩下时间了。如果莫蓉真的选择离开,他希望和她在这里不期而遇。
叶欣那天也只是说了她放弃学业去找铭新,也可能是说了之后自己就给忘了。她依然每天陪着林辉去“天堂”。她每次都喝醉,她过着两点一线的单调生活,白天在家睡觉,晚上去天堂喝酒。
叶欣大二那年算是忙碌的,她兼职一个电台的播音。她的梦想算是完成了,但林辉于她的梦想却一直搁浅着,原因很简单。那电台是个正规的电台,且播什么都是编辑组内定的栏目。像《金瓶梅》这类肯定被打为禁品,尽管它比眼下的经典还要经典。整整忙碌了一年的叶欣也收获了她应得的报酬。她一直觉得钱很好赚,只要她想。她现在没钱了,但她郁闷的是她不想工作,更不想找妈妈要。她开始羡慕林辉,目前看来,林辉比她还能赚钱,前两天房东催租。手头皆空的两人差点被房东赶出去。林辉一怒之下,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一个下午没出来。晚饭时从屋里出来的林辉手拿一沓小人画,怒气未消说。“庸俗,庸俗。看来这些要有艺术眼光欣赏的东西要毁在我手上了。”
叶欣没好气的说。“你拿的艺术?”
林辉说。“现在不是艺术了,是钱。”
林辉的“钱”寄出去两天,人家就收获了钱。真金白银,看的叶欣唏嘘不已。林辉拿着收获的钱心情沉重的凝视一会,他猛然想到他妈给他的那张银行卡。扶胸长叹!“天意,也许从我第一次拿酬的那天起,我就没真正把画画当过艺术。”
叶欣说。“我不想在这样下去了,你要找莫蓉,你自己去找。我要工作了!”
林辉说。“你播《金瓶梅》吗?”
叶欣说。“拼了,这次别说播,只要能赚钱。让我演潘金莲都行。”
大吃一惊的林辉叫道。“什么!”
叶欣平静的说。“赚钱!”
林辉疑惑的问。“钱有那么重要吗?”
心如止水的叶欣迷茫说。“有吧!”
心泛恐惧的林辉拖着长音说。“有么……!”
拖着长音的叶欣像似自语说。“有啊……!”
两人都不在说话,林辉失落的望向窗外,一只孤雁停在窗棂上。睁着惊惧的眼睛打量着他们,打量着这个使它惊惧的世界。
那晚林辉出奇的平静,他没去“天堂”。半夜,叶欣爬到他床上,他搂着她。她说她睡着后又梦到了于亮,惊醒后就在睡不着。他说他也睡不着,他觉得今天他没去“天堂”,莫蓉一定去了“天堂”。她在赌气跟他玩游戏。两人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对方,一直到天亮。林辉只记得中途他去吻叶欣时,叶欣把他推开。叶欣吻他,他们就交缠在一起。他很怪,怎么也想不起来吻她的时候他想到的是什么,好像是什么也没想。天亮时,叶欣说。“我不想工作。”林辉说。“我养你。”叶欣生气的打了他一下说。“咱们回安城吧!这里太大了,咱们走着走着就把对方弄丢了。”林辉陷入沉思。
两个月后林辉又在“天堂”里见到莫蓉,莫蓉依在一男人怀里骚手弄姿,表情十分的放荡形骸,他不知道她有没看到她。但他希望她比他先看到他。这样他就可以理解为她故意如此,目的就是让他厌弃她。
林辉看了那男人一眼,那男人于他脑中第一形象便是“东西”而不是“家伙”。西装革履,在那幅墨镜的掩趁下更显派头,十足的一现实中“发哥”。他径直朝他们走过去,自己都觉得自己勇气可嘉。站在“发哥”面前的林辉一把把“发哥”怀里的女人拉过来。只见“发哥”惊愕的看着他,一瞬间回过神的“发哥”愤怒道。“OHMYGOD!YOU!FUCK!YOU!(哦勒诺哦恩那逆特沃达斯加纳伊)日文,意为别碰我的女人!”
林辉也愣了,直觉告诉他此“东西”不为中国“产物”。他想到了一直要帮奶奶找日本人出气的事,新仇旧恨一涌上脑。林辉指着那“东西”说。“你滴,小日本滴,不是东西滴!”
莫蓉站在旁边笑,只见她走到“东西”面前说。“麦克!你说中文,他听的懂!”
“东西”瞪了莫蓉一眼说。“知道他听的懂。不说两句他听不懂的,谁知道我留过学,谁知道我一年留学在美国,一年留学在日本。”
林辉错愕道。“啊!你是中国人啊!”
“东西”一听林辉如此说立马喜上眉头,他望着莫蓉说。“朱丽叶,看到没。我说我没变异,我爸还不信。”“东西”说完又瞪向林辉道。“八嘎!YOU敢拉I的女人。YOU是不是当I好欺负,I今天就让YOU知道I没变异。”说完就挥拳向林辉砸来,林辉躲闪之下,腿磕在桌角上,痛的他直不起来腰,且喝了不少酒的脑子乱哄哄的。
莫蓉拉住了“东西”望着林辉说。“别跟他一般见识,坏了我们的兴致,我们走。”
“东西”一把甩开莫蓉的手,顺手又给了她一巴掌说。“见相好的了,心痛了,心痛就滚啊!老子有的是朱丽叶。”莫蓉不说话。林辉只觉得眼前的莫蓉完是他的错觉。如果说他以前重没悲伤或悲伤且不知道悲伤过,那么他这次真的悲伤了,悲伤的以至于他忘掉悲伤。他想拉着莫蓉一口气跑回安城,但身没一丝力气,或是他已失去了勇气。
“东西”的两只手骨骼捏的嘎嘎响。莫蓉底着头,什么也不看,林辉看着莫蓉,什么也不顾。只听“东西”无耐的说。“好吧!I做事一向底调,不能因为这该死的BASTARD坏了I的名声。你们等等I打个电话,随便找个人来解决解决这破事。”
莫蓉又去拉“东西”的衣角,她乞怜道。“给我一次机会,你相信我,最后一次。”
林辉不知那来的力气,他随手摸起桌上的一瓶啤酒朝“东西”砸去。
林辉不记得“东西”做了什么。他看着啤酒瓶砸在“东西”的头上,然后东西就消失了。莫蓉呆呆的看着他傻笑,他去拉她,他没动。他拉着她往外走,她就跟着他。他们被一群人堵在门口。然后林辉就头脑不清了,他昏过去时依稀看到从自己身上流出的血和莫蓉的眼泪。
林辉醒来时躺在一间逼仄的光线昏暗的房间里。他看到莫蓉坐在他的床边看着他。入神很深,以至于他醒来的第一时间她都没来的及发现,发现时她就面无表情的扭过头去。
“这是哪里?”林辉问。
“我家。”莫蓉答。
林辉不说话。“还痛不?”莫蓉问。
“痛!”他木然的答,答完又慌忙改口说。“不痛!”
莫蓉呵呵一笑没理他。他望着她的背影,只觉得过了很久,莫蓉的身子不自觉的抖了一下。莫蓉起身在衣服口袋里摸索着什么,然后拿出一银色纸包的东西。林辉不解。
莫蓉说。“毒品。”
林辉重复一遍。“毒品。”
林辉看着莫蓉把那包毒品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方式吸入肺里。莫蓉踢掉鞋子掀开毯子的一角躺在林辉身边。林辉想起十七岁那年,莫蓉躺在他怀里,他扭过头在莫蓉身上嗅了一口,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味道,他怀念十七岁的莫蓉身上栀子花的清香。依如悸动的青春里那一帧纯美的心漾起的纹。
林辉轻轻碰了莫蓉的身子一下,她则把他紧紧的搂住。不一刻,他听到她嘤嘤的哭泣。他反抱住她,抚摸她的发丝,温柔说。“我们回安城,我们一辈子也不出来。”莫蓉只是哭,过了很久,莫蓉像似自语说。“呆一地方,就遗忘那个地方,不管你怎么去呵护,你总会情不自禁的想另一个地方的好。离开了,你又会思念那个地方,不管你怎么刻意去躲,那地方好像是你心中的魔。想回去了,猛然发现自己已经走的很远,不管你怎么去回忆它,你始终是记不起回去的路。”
我只觉得我像是做了个梦,梦里是我弟弟被一个女人拉着,我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!我不知道该叫那女人姑姑、奶奶、还是赵莲莲。我想追上他们,又发现自己动不了。于是便从那个梦里惊醒过来。慢慢的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想要,也不想死。我的幻觉告诉我,我还有事可做,当某一天我彻底迷恋上吸食毒品后给自己带来短暂的幸福时,我发现,也许我已经离他们很近了。
第一次厌恶自己,是在没钱买毒品而出买自己的意愿时。躯体的堕落促使灵魂受内疚的折磨,突然发现我只在乎自己。后来完就是麻木,做什么自己都不知道。也有恐惧的时候,恐惧时就折磨自己,在自己身上烙下印记,恐惧的时候就凝视着那烙印,根本无法缓解。然后就掉泪了,我最讨厌自己这点,骨子里发出的厌恶。但控制不住,掉泪的时候我便会想到姑姑,想到她蜷缩着身子死在牢里的样子。想到弟弟,想到他变成一块生冷的石头。想到奶奶,想到她被大火焚烬的灰。想到自己,想到自己站在某一处的高楼上突然纵身跳下。
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样了,回眸自己二十多年身后的路,路上有那么多人,走着走着就只剩下自己。我孤单是因为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我走到最后。我恐惧是因为我不知道我还要孤单多久。我不知道自己有没爱过人,但某段时间内我确实在乎过某个人。小妖就是其中一个。也就是从小妖离开的那刻起,我连让自己去在乎某个人都不敢,我怕他们像小妖一样,当你不想她离开的时候,她离开了,且没原因又让你找不出驳斥的理由。
我过着只有今日不想明日的生活,颓废的让自己都时常怀疑不能认真,你只要一认真说不好你的明天就是世界末日。我的烟瘾很大,不是我喜欢抽烟,而是有好多事想丢开又丢不开,抽烟便是让自己暂时的遗忘。前年接触到摇头丸,疯狂的迷恋。连烟瘾都介的七七八八。今年又接触了毒品,不喜欢也不讨厌。也许是从我接触毒品的那一刻,我就想明白,一条路走下去,不再给自己留后路。
从安城带来的钱花完后,又急切的需要钱时,第一次体会到钱的重要性。莫名其妙而又没得选择的情况下去那地方工作,光着身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谄媚的扭动着身子,说不清是耻辱战胜了理智,还是人格沦陷在理智与欲望的漩涡里。没觉得对不起任何人,只觉得有愧自己。那晚回来后割腕,身子埋在浴缸里,手臂搭在缸壁上,什么也不想,不想就睡着了,以为睡着后就不会再醒来。
天意弄人,该怜你的时候视而不见,不该怜的时候它慷慨出手。醒来时头有些晕,但伤口已经凝结。后来想想,还是怪自己,刀钝了你可以割久一点,人钝了你就是还没想好要死。我只自杀过那一次,后来想,但没勇气了,还是心疼自己啊!那么痛怎么也不可能忘记。
一年前认识那男人,你也听了,留了两年学。炫耀的时间都快赶上留学的时间了。那地方的老总就是他爸爸。黑道白道都通,所以那地方黑的白的都干,明目张胆的天都妒忌。他的智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高也高不到那去,他手下有十多个像我这样的女孩。我们帮他在那地方卖海洛因、摇头丸。利润很大,如果要找个我不愿离开他的原因,我想就是他不小气。他赚他的大钱,我们赚我们的小钱。像我这样只顾一人的,虽不能致富,也能有余不贴。虽然我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,但还是不能给它划个合理的定义。好像只是为了需要它的时候它有,当然也会嫉妒,嫉妒别人有自己就不能少。
并不觉得这样做是在危害社会,也不会觉悟的去鄙夷吸食它的人。就如当你去做某一件事的时候,不是你想,而是你愿意。我只是去做一件法律不承认的事情,是在违法,但和出卖身体相比,我更怜惜我的身体。
其实我们不应该再见的,不见不能说好,但绝不会不好。见不能说不好,但绝不会好。离开安城的那刻起,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。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爱过,还是为了和我在一起。但我相信你爱我,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爱人是可怜的。为了你爱我,我离开你,为了相信你爱我,我伤你一阵子,伤自己一辈子。人生若只如初见,多感伤的一句诗,不管是人还是物,初就美不可言。可见的多了,也就没什么感觉了。天长地久对我来说都是假的,曾经拥有我已经满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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